我吸血鬼吃光,始祖见我都摇头完结的小说_张寿余贤全新篇阅览
精彩小说《我吸血鬼吃光,始祖见我都摇头》是网络大神余贤的作品,书中讲述了余贤张寿之间的事,这本书的作者发人深思,情节扣人心弦,实力推荐。全文主要讲的内容是:不过白银之血,主要作用并非免疫白银对吸血鬼的克制作用,而是让余贤可以吸食白银,并将全身的血液转换成白银之血。三楼的阳台。余贤躺在沙滩椅上,戴着墨镜享受着日光浴。他在仔细考虑利弊后,拿起一旁的手机,拨通班主任的电话号码,片刻开口道:“陈老师,是我,余贤。”之前,他以工厂需要他管理的名义申请休学。
《我吸血鬼吃光,始祖见我都摇头》精彩章节试读
不过白银之血,主要作用并非免疫白银对吸血鬼的克制作用,而是让余贤可以吸食白银,并将全身的血液转换成白银之血。
三楼的阳台。
余贤躺在沙滩椅上,戴着墨镜享受着日光浴。
他在仔细考虑利弊后,拿起一旁的手机,拨通班主任的电话号码,片刻开口道:“陈老师,是我,余贤。”
之前,他以工厂需要他管理的名义申请休学。
本来他已经做好不再上学的准备,但了解食光者这个天赋有多强力后,他意识到学生这个身份是一层很好的掩护。
谁家吸血鬼大白天到处跑。
日后即便有吸血鬼怀疑他,稍微一调查就会将他的嫌疑排除。
在跟班主任一番解释后,余贤确定即将重新复学,下周一他又是一名成长在春风里,沐浴在阳光下的好学生。
扑通!
余贤刚放下手机,突然感觉心脏跳动了一下。
他立即按住胸口,眼睛充满不可思议,不是说一年才跳动一次,或者食物充足……半年才跳动一次?
他才晒了半天……
嘶!
余贤倒吸一口凉气。
食光者,似乎比他想象的还要猛。
因为阳光充足,他吞食光的效率比普通吸血鬼吸血要强太多了,所以理论上他食物更加的充足,不需要半年,更不需要一年,半天他就可以让心脏跳动一下!
假设他一天心跳两次或者一次,五到十天就可以获得一个小天赋,一百天就必定能得到一个大天赋。
即便血族始祖活了几百年,余贤估计自己最多十年以内,必定比这始祖还要强大。
他如今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活下去,平平安安,低调的发育。
……
……
周一。
大清早,余贤穿着校服,背着书包,沐浴在阳光下,缓缓向着银城三中走去。
“咸鱼,真是你,你不是休学了吗?”半路,一个微胖少年急匆匆的跑到余贤旁边,一脸激动的问道。
他是余贤在学校里的饭搭子,张寿。
余贤笑道:“问题解决了,所以又提前复学了。”
等到了学校,他还得去提交复学申请,不过他已经和班主任打好招呼,所以基本上也就是填个表格的事。
两人有一句没一句,慢悠悠走到校门口。
“要不要小笼包?我请你。”张寿闻到一旁早餐店飘来的小笼包的香味,立即吞了吞口水,开口问道。
余贤摇头道:“我吃早餐了,你自己吃吧。”
其实在转化为吸血鬼后,他目前只有两种食物,一种是血液,一种是光,前者是吸血鬼固定的食物,后者则源自于他的天赋能力。
当然,其它食物其实也可以吃,只不过味如嚼蜡,而且根本不消化。
吸血鬼本身就是超凡生物,抛开独特的天赋能力,其本身就有很多特殊能力,比如夜视、超强嗅觉、超级自愈等。
而且身体素质也远比普通人强大。
在不使用武器的情况下,一个吸血鬼轻轻松松就能够完虐十几个训练有素的特种兵。
余贤因为转化为吸血鬼才短短三天,所以身体还在慢慢的强化中,暂时只能对付一两个特种兵,多了估计就得挨揍。
正如大多数吸血鬼都阴柔俊美。
余贤的相貌也会越来越精致,体型也会向着纤细修长成长。
这也是野生吸血鬼很难隐藏的原因之一。
因为特征过于明显,再加上只能晚上行动,又需要吸血来维持生存,稍微调查就会暴露各种蛛丝马迹。
如果余贤不上学,当身体特征变得十分明显时,血族绝对会找上门来。
但现在他选择上学就不一样了,毕竟长相俊美,体型修长的种族又不仅仅只有血族,那些通过禁果将自己转化为精灵族的人类,同样长相俊美,体型修长。
余贤耳朵不尖,但却可以在阳光下行走。
在他想来,血族最多也就怀疑他是人类与精灵的混血儿,绝对不会怀疑他是血族。
两人进入学校,高三三班的课室在教学楼的五楼,等上到五楼时,张寿已经微微喘气,他见余贤气定神闲的样子,怀疑道:“咸鱼,你是不是背着我偷偷锻炼了?”
“你看那边。”
余贤懒得解释,指向斜对面,扯开话题。
银城三中斜对面就是超能学院,说是对面其实隔了一条街,不过从五楼这边眺望过去,还是可以看到对面的情况。
超能学院的保安似乎增加了,围墙四周都有身穿西装的男子在巡逻。
“你说那些保镖?听说前段时间,血族小公主被袭击了。”张寿平淡的说道,有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冷漠。
普通人和天生就拥有超凡力量的超凡者,注定存在着难以跨越的天堑。
虽然银城三中和超能学院只有一街之隔,但其实双方学生几乎没有任何交集。
血族小公主?
余贤看着超能学院,心里不禁微微一动,该不会他注射的血液就是从对方身上抽取出来的吧?
事实上,因为两个学校离得特别近,即便学生们很少关注超能学院的事,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识依然会莫名其妙的进入到学校里。
至少余贤确实不知道这些知识究竟是谁在传播。
不过多亏这些知识,他知道成为超凡生物之后,繁育能力就会大幅度下降。
血族自始祖开始,大多数成员都是通过初拥由人类转化而来,通过繁育诞下的血族,数量少之又少。
超能学院一共有六个血族学生,其中地位最高的就是血族小公主,诺拉·雷克斯。
据传,因为她是二代吸血鬼跟人类所生的混血儿,所以在血族内部引起极大的非议,有部分人认为应该遵从第一滴血原则,但也有人认为她血统不纯,应该被自洁者自洁,最后她的父亲力排众议保下她,将她送到远离血族中心的银城入学。
由于她父亲在血族的地位非常高,所以她在银城,被冠以血族小公主的名号。
“对了,老张,血族小公主的天赋能力是什么?”余贤一边走一边问道。
张寿想了想,摇头道:“忘了,好像听班里哪个八婆说过,很特殊。”
“血族小公主的天赋?我知道,是日行者!”这时,走在前面的女生回头搭话道:“所以她才被血族非议,毕竟她是唯一可以行走在阳光下的血族。”
张寿竖起拇指,吐槽道:“陈玲,论八卦,我承认你是我们全班这个!”
日行者!
闻言,余贤心里一震,越发肯定自己注射的血液就来自诺拉。
不过这样一来,他学生这层掩护可能就不够充足了,万一血族怀疑注射诺拉血液转化而来的野生吸血鬼同样不怕光呢?
003白银之血
深夜,在银城某栋别墅的地下室。
黯淡的灯光下,十几个男性被蒙着眼睛,全都倒吊在半空。
“本事不大,口气倒不小。”
“既然能买到一切,不知道你们现在能不能买到自己的命?”
一位长相阴柔,身穿燕尾服的长发青年看着眼前这些胆大包天的家伙,说话间杀意越来越强烈,如果不是需要拷问出诺拉血液的去向,他早就将这些人剁碎喂狗。
作为诺拉在银城的守护者,诺拉被袭击,他罗奇需要负极大的责任。
事实上,罗奇觉得自己很无辜,诺拉拥有日行者的天赋,可以在阳光下活动,他只能派出人类保镖跟随保护。
诺拉白天外出逛街时被袭击,他能怎么办?
在诺拉出事之后,他就立即调动整个银城的血族势力,总算在这伙人撤离银城前截住对方。
说实话,他真没想到这伙人竟然没有一个超凡者,全都是普通人。
“说吧,你们盗取的血液……都卖给什么人了?”罗奇走到一个青年面前,拍了拍对方的脸,缓缓开口问道。
这青年明显是这一伙人的头头,在捕捉过程中使用银制武器差点就对他们造成威胁。
“不认识,他戴着口罩,估计口罩x m还化了妆,混我们这一行也有规矩的,打探客人的来历会坏了规矩,我就只知道那么多。”青年还能保持冷静,如实回答道。
罗奇冷笑一声,突然用手ch r旁边倒吊的男子颈部,对方顿时抽搐、惨叫起来,接着浑身血液跟着罗奇的手从伤口流出,形成一把细长的血剑。
“既然你有你的规矩,那么我也用我的规矩,看看你的规矩大,还是我的规矩更大。”罗奇阴狠地笑道。
接下来,整个地下室时不时响起痛苦的惨叫声,以及让人不寒而栗的撕裂声。
终于在月落之前,一切又重归平静。
罗奇从地下室上来,在助手那接过白毛巾仔细地擦拭自己的双手,淡道:“汤波,你带人去查,拿到诺拉小姐血液的贼人年龄应该与小姐相仿,并且家里略有资产,最近一段时间可能取出过2500万以上的资金,查找难度应该不大。”
“明白,我会把那家伙揪出来,然后……”旁边的助手低头道。
不过他话没说完,罗奇就打断道:“活捉回来,让诺拉小姐亲自动手,公爵吩咐说,也该让小姐见见血了。”
按理说,即便保镖被射杀,诺拉本身也不是普通人能轻易拿下的。
吸血鬼作为超凡生物,体质远超常人,即便对方有武器,想逃也并不难。
偏偏当时诺拉被保镖的死吓得六神无主,以至于还没反应过来就让这些普通人用银器所伤。
如果当时这些人是奔着诺拉的命而来,诺拉当时绝对有死无生。
……
……
银城三中,高三三班。
余贤坐在教室左手边靠窗第四排的位置,正一边晒太阳一边看小说。
这个位置一旦过了中午一点半,阳光就会直射进来,即便拉上窗帘都能够感觉到高温,余贤以前很不喜欢这个座位。
不过现在他对这个位置非常满意。
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,吸血鬼并不需要睡眠,现在白天他就老老实实在学校晒太阳,等到了晚上,他就会在家里跟着网课练习各种格斗技巧。
余贤很清楚自己已经一只脚踏入超凡的圈子。
无论他愿意还是不愿意,未来都必然会有需要使用暴力的时候,现在他能做的就是未雨绸缪,防患未然。
只有早做准备,真到了需要使用暴力的时刻,才不至于手忙脚乱。
这些天,他的体力越来越强,以前做不到的事,现在可以轻轻松松办到。
比如倒立单指俯卧撑,如今他一口气做一千下都不带喘气。
他的力量每天都在暴增。
一根手指就足以将自己挂在墙壁上不掉落。
单臂挥拳力量超过一吨,真正可以做到一拳打死一头牛。
他也不清楚,自己的力量在吸血鬼中算是强还是弱,毕竟过去也没听谁说过吸血鬼的力量强不强。
反而是狼人、巫族、骑士、武者等超凡者是以力量强大著称。
“不知道我能觉醒什么天赋。”
余贤合上书,趴在课桌上,享受着阳光的照射,心里颇为期待地想道。
他已经心跳九次,如无意外,今天他就可以凑够十次心跳,觉醒第一个小天赋。
网上能查询,或者说血族有意公开给大众知道的小天赋,分别是:操纵蝙蝠、血焰、嗅觉增强、蛰眠。
在余贤看来,操纵蝙蝠和血焰属于是上上签,嗅觉增强是中签,蛰眠则是下下签。
其实蛰眠本身并不差,血族中大多数吸血鬼获得的第一个小天赋都是蛰眠,这天赋可以使吸血鬼在睡觉时大幅度减少身体的消耗,并且有维持伤势稳定以及修复身体的作用。
问题是蛰眠时,吸血鬼对外界的感知非常迟钝,很容易被偷袭。
过去就有普通人找到某野生吸血鬼的安全屋,轻轻松松就将里面蛰眠的吸血鬼干掉,还因此获得加入血族的资格。
所以对于余贤这样的野生吸血鬼来说,除非有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,否则即便觉醒蛰眠天赋,也绝对不敢乱用。
中午的太阳越来越猛烈。
前面坐位的学生已经拉上窗帘,唯独余贤这里拉开一小块,让自己可以继续晒太阳。
第二节课是历史课。
余贤立起历史书遮住自己,然后趴在课桌上晒太阳。
不得不说,历史老师讲课似乎存在超凡力量,他明明不困,但听着老师的催眠魔音,整个人竟然昏昏欲睡,上下眼皮不断打架。
突然,他心脏猛烈地跳动了一下,瞬间将他的睡意驱散。
这一次心跳比之前更加的猛烈,就像是有某种力量从心脏喷发而出,冲击全身经络与四肢百骸,最终这股力量冲击他的大脑,让他意识深处仿佛听见雷鸣,某种力量正透过血脉在他灵魂凝结。
刹那间,他福至心灵,知道自己获得的第一个小天赋是什么了。
他的第一个小天赋是主动能力,名为:白银之血!
004异态虫
吸血鬼除了畏惧阳光,还惧怕白银。
虽然白银并没有阳光那么致命,但却会抑制吸血鬼的自愈能力。
一般情况下,如果吸血鬼食物充足,只要心脏不被重创,大多数伤势都会很快地痊愈,但如果伤口是被白银所伤,那么就会特别难以自愈。
血族很多蛰眠的吸血鬼,其实就是被白银武器重创。
放学后回到家。
余贤立即在柜子里翻出之前用来验货的银戒指。
据说吸血鬼即便只是碰触到白银,皮肤都会有一种灼烧感,长期触碰还会导致皮肤溃烂,但余贤现在用手捏着银戒指,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。
“这还算是小天赋吗?”
“估计一般的吸血鬼,大天赋都没有这么离谱吧。”
余贤将银戒指捏成一团,确定自己因为新获得的天赋‘白银之血’,已经免疫了白银对吸血鬼的克制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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